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冲洗
管网冲洗在系统管道安装固定后分段进行,管网冲洗通常采用水为介质。冲洗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按照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管网冲洗合格后,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填写冲洗记录。
1.管网冲洗准备(1)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2)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3)将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选择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的管道作为排水管道。
2.管网冲洗(1)冲洗要求①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流量不小于系统设计的流速、流量;②管网冲洗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③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④管网冲洗要连续进行。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用白布检查无杂质,冲洗方可结束。(2)操作方法: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沿灭火时管网内的水流方向分区、分段进行,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头的安装
1.安装条件(1)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2)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安装。
2.安装要求(1)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3)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设计的要求;(4)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5)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等作密封材料;(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3.检查方法:采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细水雾灭火系统其它组件的安装
1.安装要求:(1)在管网压力可能超越系统或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压力调节阀。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达到95%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启;(2)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1.5倍~2倍的系统工作压力;(3)当供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压力大于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时,应安装压缩气体泄压调压阀门。阀门的设定值由制造商设定,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正确操作的永久标识;(4)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5)细水雾系统的控制线路布置、防护,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它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2.检查方法: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