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要求
5.1.2.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5.1.2.2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山东宝宇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5.1.3 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a.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c.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f.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设备起重的安全性
一、起重机械、木工机械、焊接设备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二、各种施工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三、施工现场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四、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及其相连的金属构件,必须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五、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其余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六、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请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机械进行修理,机械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