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5.1.3 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a.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c.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f.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山东宝宇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机检验维修
5.3.1 检验
5.3.1.1 下述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
a.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
b.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c.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d.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5.3.1.2 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
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迅速崛起,起重机械需求量日益增大,根据济宁市2000年~2005年五年起重机械的增加量统计,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6倍。但使用企业的起重机械管理水平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引发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2003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说明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落实《条例》精神,科学地对起重机械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起重机械效能,努力提高起重机的装备技术素质和作业水平,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施工安装、生产、装卸作业任务,保障安全生产,获取最佳经济效率,促进企业经营持续发展,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的任务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