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挂牌补助项目
1. 企业股权挂牌融资补助项目申请表;
2.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文件(复印件,须提供电子件);
4. 企业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 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项目
1.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项目政策扶持的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3. 营业执照副本、融资担保许可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证明材料(发债公告、与发债机构和企业间的保证合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到帐银行凭证和担保收费发票等材料复印件);
5. 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以上两个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