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会想到一件专利能带来500万元收益呢?不过这是千真万确的。这不单为专利权人带来一笔丰厚的收入,也同时带动行业技术、产品的进步。
日前,广东翼卡车联网的关键专利“蓝牙一键通”通过许可方式,允许超过150家企业使用该技术,带来收益达500万元,该公司同时
拥有84件专利,但专利不仅应用于自身产品,收益也不局限于自身产品的销售收益。
这可为中山乃到全国的企业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申请专利保护并不仅仅是为了独家使用,而是可以通过许可同行使用来达到推动某项新技术、产品的快速进步。
商标虽然注册成功,但如果使用不当就可能成为通用名称而被撤销掉。因此,提醒中山乃至全国的商标所有权人,千万不要以为商标注册成功了就可以高忱无忧了。
商标法第11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
1、将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标识申请注册为商标。如注册于茶商品上的“兰贵人”商标;
2、商标在注册时不是通用名称,即符合法律规定,只是因为在注册之后的使用过程中,由于保护不力而使该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导致丧失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如拜耳公司的“阿司匹林”商标。
开放中美欧日韩专利信息资源!!!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发明创造成果的90~95%体现在专利技术中,其中约70%最早体现在专利申请中,专利信息是集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于一体的复合型战略资源,是人类创新智慧的资源和宝贵的财富。
专利信息资源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专利审批职责中形成的政务信息,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可以实现公众对专利审批流程的监督,有助于提高专利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专利审批的公信力。只要政务信息都切实公开了,政府的所作所为就被置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必将有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高度依赖基础信息资源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开放专利基础信息资源,是培育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其做精、做大、做强的基本条件。向全社会提供低门槛、高质量的专利信息资源,将减少信息开发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开发高附加值信息利用产品,培育新的信息消费热点,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