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标注册代理---重庆一火锅店上《舌尖2》爆红 发现商标已被注册2014年11月28日
张平是重庆晓宇火锅的店主,晓宇作为重庆火锅的代表,在《舌尖上的中国2》中露脸,让重庆人解开了“舌尖上”缺了重庆火锅的心结。《舌尖上的中国2》播出后,张平有了在任何城市开店的底气,但在成都、昆明和重庆等地,多家“晓宇火锅”已出现,这让他头疼不已。最后他才发现,“晓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着急、愤怒、努力、无奈……张平最终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火锅店更名。
昨天,“渝味晓宇火锅”的招牌取代了过去“晓宇火锅”的招牌。这回,张平把自己的头像印在了牌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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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关系
2013年商标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修改。2013年商标法在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混淆可能性要件,不仅切实反映了我国自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以来商标实践的相关成果,也顺应了相关国际公约和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立法与司法发展的潮流,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然而,规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的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均是不清楚的。在进行商标侵权判断时相似性判断与混淆可能性判断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间关系的不同理解对于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判断具有重大影响。
从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法来看,就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的关系,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有三种主要立法例:一是以美国商标法为代表的混淆可能性吸收相似性的标准,二是以日本商标法为代表的混淆可能性内化于相似性的标准,三是以欧盟商标法为代表的以相似性为基础而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的标准。
由于已经有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的最终限定条件,相似性标准可以略微低一些,从而既可以将那些明显不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排除出去,简化商标侵权判断,同时又通过混淆可能性的配合不至于制裁那些不存在混淆可能性的商标使用行为。
2013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正,在商标实践中已经运用多年的混淆可能性最终被正式规定于商标法第57条第2项,商标实践中采用的“混淆性近似标准”也转变为“相似性+混淆可能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