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不锈钢光亮清洁油,不锈钢表面护理、防尘、防污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俊武
保质期: 36个月
净重: 25kg
ph值: 5
单价: 电询
起订: 1 kg
供货总量: 1000000 kg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安徽
最后更新: 2016-06-02 10:39
浏览次数: 41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不锈钢光亮清洁油,不锈钢表面护理、防尘、防护、防污,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王先生13955097541,www.qqhg.cn,化的国际标准是什么_ASTMA967标准中文规范不锈钢酸洗钝化液钝化后的废液处理方案,酸洗钝化废液的处理流程不锈钢酸洗钝化奥氏体不锈钢钝化液,奥氏体不锈钢酸钝化工艺流程不锈钢喷淋酸洗钝化液成套设备供应价格_不锈钢酸洗钝化液厂家【优质】奥氏体不锈钢钝化液钝化膏,酸性盐雾测试可达500小时符合SJ20893不锈钢酸洗与钝化规范_不锈钢酸洗钝化液膏奥氏体不锈钢表面发黑怎么处理_不锈钢酸洗液酸洗膏去褐色氧化皮【精品】不锈钢酸洗钝化液酸洗钝化效果好,可提供SGS检测报告不锈钢黄褐色表面酸洗液,不锈钢设备表面光亮剂_表面除斑亮白剂化工设备不锈钢管道钝化液价格_不锈钢管道清洗钝化液生产厂家不锈钢表面清洗除锈方法有哪些_除锈效果最好的不锈钢酸洗液厂家金属酸洗液中国
不锈钢酸洗钝化液,不锈钢酸洗液,不锈钢钝化液,不锈钢洗白水
不锈钢酸洗钝化液(PR010)
产品用途
     1、不锈钢酸洗钝化液适用于各种系列型号不锈钢表面酸洗钝化处理。
     2、适用于石油化工、船用管道、制药、造纸、食品、Ⅰ-Ⅲ类压力容器等
相关不锈钢构件,在焊接、锤击、碰损等高温加工处理后产生的棕褐色氧化物(锈迹)的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清除,使之银亮有光,同时形成一层氧化膜,达到钝 化目的,具有酸洗与钝化两步合一的双重功效。
性能特点
     1、无烟雾,低气味,室内外均可操作。
     2、刷洗、喷洗和浸泡均可,浸泡效果最佳。
     3、操作工艺简单,施工方便,省时省力,经处理后的不锈钢表面光洁平滑, 稳定性强,耐腐蚀性能明显提高,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产品附加值。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王先生13955097541
使用方法
     1、不锈钢小部件可采用容器浸泡,原液使用,建议浸泡时间为夏季10~20分钟,冬季30-50分钟,时间上用户可根据自己所需要的颜色程度自己掌控。
     2、每千克钝化液在处理表面60~70平米范围内药液成份不会损失.(如氧化层较厚、污垢较多时可适当延长时间),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对于体积 较大的设备,为了既能保证清洗钝化质量又可节约钝化材料,可用泵进行循环喷淋的方法进行处理。(注:最终清水冲洗必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须干净彻底,确保无残留酸洗钝化液),处理后的不锈钢设备表面光洁如新,恢复不锈钢原有本色。
注意事项
     1、清洗槽:工作槽采用耐酸塑料槽、玻璃钢槽、低碳钢制造时需用PVC塑料内衬。
     2、槽液的添加及维护:定期清理槽中的杂物及残渣(防止杂物及残渣降低 槽液浓度)。当工作液清洗能力下降时,补加新液即可恢复使用(PH值 应控制在2以内,当PH值大于2时应及时补充部分新液)。  
     3、废液去除沉渣和漂浮物,然后添加新液调整可继续使用,或调整PH值,分离沉渣,按环保标准排放废液。
     4、操作时配备橡胶手套、护目镜等保护用品;皮肤不得与本品接触,误触 用清洁水冲洗。
     5、密封,放置阴凉处,保质期三年。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王先生13955097541
包装规格
      25kg/桶、1kg/瓶;锈钢钝化防腐材料,不锈钢表面酸洗钝化液不锈钢非标容器的表面酸洗钝化材料,不锈钢标准件的酸洗防腐处理不锈钢印染机械酸洗钝化液膏,江苏不锈钢快速清洗剂,酸洗钝化剂浙江环保不锈钢压力容器酸洗钝化膏,大型反应容器酸洗钝化材料奥体304不锈钢薄壁管酸洗钝化液,奥氏体不锈钢管材酸洗钝化液不锈钢酸洗钝化液不含氯离子CL-,有效去除不锈钢表面活性离子马鞍山环保不锈钢酸洗钝化【光亮剂】,不锈钢除锈光亮剂商家价格不锈铁盐雾试验时间标准,不锈钢酸洗钝化液处理盐雾测试500h宁波【环保无害】不含硫离子酸洗钝化液,酸洗钝化性能高效稳定ASTMA967-05钝化验证方千秋化工,天长市俊武不锈钢表面处理材料厂 电话:0550-7962898 传真:0550-7963573 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3955097541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郑集镇向阳路132号 邮箱:qqhg@qqhg.cn 网站:www.qqhg.cn
本信息描述文字和图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