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网 » 环保 » 环保其他 »

「烤漆房废气处理设备」行业的佼佼者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电询
品牌: 奥飞扬UV光氧
销量: 累计出售 0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人气: 已有 17 人关注
更新: 2019-05-18 10:12
数量: 减少 增加件 库存999件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设备工作原理

特制UV紫外线灯: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废气,裂解工业废气如: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甲硫醚、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 UVO2→O-+O(活*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工业废气及其它刺激*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工业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C光束裂解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净化及杀灭细菌的目的.从净化空气效率考虑,我们选择了-C波段紫外线和臭氧发结合电晕电流较高化装置采用脉冲电晕放吸附技术相结合的原理对有害气体进行消除,其中-C波段紫外线主要用来去除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乙酸乙酯、乙烷、丙酮、尿烷、树脂等气体的分解和裂变,使有机物变为无机化合物。

特制催化剂:根据不同的废气成分配置27种以上相对应的惰*催化剂,催化剂采用蜂窝状金属网孔作为载体,全方位与光源接触,惰*催化剂在338纳米光源以下发生催化反应,放大10-30倍光源效果,使其与废气进行充分反应,缩短废气与光源接触时间,从而提高废气净化效率。

2018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的第个年头,也是挥发*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的一年。根据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的要求,2017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VOCs治理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2017年9月环保部和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十三五”挥发*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并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的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污染重点地区如京津冀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相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也先后出台相应的VOCs防治政策。另外,国家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第三方治理等制度的落实,对VOCs治理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7年国家标准方面重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VOCs的无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源头控制行业如涂料、油墨及胶黏剂等清洁原料的污染排放标准制订等。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山东、四川、陕西等各省市也发布了一批与VOCs有关的行业排放标准,还有10余项VOCs排放控制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北京、深圳等地发布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涂料等低含量挥发*有机化合物的源头控制标准。另外,本年度出台多个监检测类标准规范,如恶臭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北京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广东省挥发*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标准等。

本年度《挥发*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继续贯彻落实,共有21个省市发布了VOCs排污收费办法和实施细则,北京、上海等地相继颁布了各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体系。2017年《环境保护税法》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出台,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税法规定了大气中19种挥发*有机物为应税污染物,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均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2017年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等的发布,说明国家从应用推广、税收优惠、保险补偿等方面对涉VOCs治理等环保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予以扶持,这必将对相关VOCs治理的关键装备、材料、监检测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017年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环保垂改)取得进展,各试点地区基本建立了全新的环境监察体系。伴随各地环保政策陆续出台,各批次各层次环保督察一并展开。各地环保监管部门明显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其中包括大量的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通过督查,全面落实了《大气十条》、《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商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