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年限: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近一年没有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二、知识产权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规划;与主营产品(服务)相关联。
三、上个年度有收入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值为60%以上。
四、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为10%以上。
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为:
近一年销售收入≤5千万元,
比例为5%以上;
5千万元<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
比例为4%以上;
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
比例为3%以上。
材料准备方面容易产生的误区
一、领域方面。
目前新版管理办法不以终端产品论!重点考察现实产品功能的核心支撑技术!
二、筛选指标。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重要否决指标,可一目了然的看出公司的主营范围。
如企业经营范围中不含研发、技术服务等描述,仅为代理销售、加工一类,一般在专家评审中这类企业的材料会重点检查。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同样是专家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如生产的某类普通产品仅有生产线方面的工具质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对高新产品的支持度明显不足。
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五、成果转化
,内部管理混乱,知识资源流失。
六、评价指标
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能力。
七、每年转化5项以上;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只计为一项;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企业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及反映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高新认可和资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