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归属有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國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國家版权局的指导。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开法者身份权,即表明开法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四)、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分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正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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