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申请需要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
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码及软件说明书;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交电子版(包括软件说明书、源程序代码和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制度。着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做软件着作权登记这件事呢?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有哪些好处?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有哪些好处?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享受: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着作权争议时,《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着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高新待删除信息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7)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时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8)申请国家或地方政府其他项目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