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巴西声明大使馆加签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大使馆加签
QQ: 2623880699
单价: 电询
起订: 1 份
供货总量: 841 份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最后更新: 2017-08-04 11:25
浏览次数: 1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巴西声明大使馆加签办理被拒?杰鑫诚为您排忧解难;依托使馆资源 全国代送,出单及时;办理热线:15913941040 程丹;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最终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如何向贸促总会申请催办相关使馆的领事认证?

首先应填写“催办申请”标准格式后传真我会,我会再以书面形式与公司提交的“催办函”同时递交外交部申请办理催件。

联系人:程丹 QQ:2623880699电话:15913941040 邮箱:2623880699@qq.com

本信息描述文字和图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供应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