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代理人执行商标代理工作的代理人称为商标代理人,知识产权代理,其他知识产权类别尚没有专门的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必须要通过国家资质认可,才可以代理专利事务,否则就称为黑代理。要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证书。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拿到证书后在专利代理事务所里实习一年,取得证书后即为专利代理人。11月的一个周末考试,考试通过率约为10%。 可以到专利局网站上看看您的专业是不是规定的理工科目录里的专业,再决定报名与否。
PCT的主要优点
1. 对就某一发明在几个国家寻求保护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 “申请人” ) 来说,使用 PCT 意味着节省时间、工作量和资金。
2. 上述节省主要源于下述事实: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在一个地方、以一种文字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并缴付一份起始费用,该国际申请即具有 缔约国家或地区性申请的效力,如果没有 PCT ,申请人为此必须向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提交申请。
3. 申请人可在“最后时刻”提出申请。由于 PCT 申请可用本国文字(中文)提交,因此,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的最后一刻提出申请。
4. 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4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左右获得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28 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话)。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
5. 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相比较,PCT申请可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8个月或18个月,这对于那些尚未作好准备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此外,缴纳国家阶段的费用的时间也相应推迟8个月或18个月。
6. 使用 PCT 还帮助申请人在国家阶段程序中决定,是否在各个国家专利局继续进行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