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金融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对此类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广告宣传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已有57户按整改要求将名称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为“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12户办理了住所变更;12户办理了注销登记;11户变更经营范围退出担保行业,对126户查无住所的予以监管锁定,20户吊销了营业执照。
于代理记账业务的积极意义,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簧,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