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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CIK、委托培养、CIK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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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脐带间充质干细胞;CIK免疫细胞;脐血单个核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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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500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4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最后更新: 2017-02-16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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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一、CIK细胞的制备方法

      1.由医护人员抽取患者外周血50-60ml,将其收集于肝素瓶中,37℃室温存放即可;

      2.在超净台上使用2支50ml离心管分别装入20ml的淋巴分离液;

      3.按30ml/支病人外周血用毛玻璃吸管转移至装有淋巴细胞分离液的离心管中(注意外周血需要放在淋巴细胞上层);

      4.20℃、800g、离心15min;

      5.离心结束后使用负压器将离心管中的血浆尽可能多的吸除,将所得的淋巴细胞层细胞转移至另一只50ml离心管中;

      6.按照500ml生理盐水配8万单位庆大霉素的剂量,将160IU/ml的庆大霉素生理盐水溶液加入到50ml离心管中充分混合均匀后,20℃、1800-2000r/min、离心8分钟,结束后洗涤1至2次;

      7.离心和洗涤均完成后,弃上清再将其移至175cm2的培养瓶中在饱和湿度37℃、5.0%二氧化碳培环境中培养24小时;

      8.培养完成后加入1ml的CIK细胞混合因子最终浓度为50~100ng/ml Anti-human CD3、50~1000IU/ml IL-2、0.5~1ng/ml IL-1α然后继续放置在饱和湿度37℃、5.0%二氧化碳培环境中培养;

      9.培养到第五天时,观察细胞的生长状态,将CIK细胞传代支2个175cm2培养瓶中每瓶容量125ml放置在饱和湿度37℃、5.0%二氧化碳环境中培养;

      10.培养至第七到第八天时,观察细胞生长状态,由2个175cm2传代扩增培养至4-6个175cm2培养瓶中继续培养;

      11.培养至第九到第十天时,观察细胞生长状态继续传代培养扩增为12瓶;

      12.培养至第十一到第十二天时,观察细胞生长状态,随即取样抽取1ml细胞培养液置于15ml离心管中送检,然后继续传代扩增至24瓶,详细记录信息后送去做细菌检测;

      13.培养至第十四到第十五天时,了解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观察细胞生长状态后,随即取样5ml培养液做细胞活数统计并进行内毒素检测。如果检测结果符合标准收集24瓶CIK细胞至50ml离心杯中,室温、2500r/min、离心8分钟;

      14.离心结束后弃上清,将细胞收集到4支50ml离心管中,用0.9%生理盐水平衡离心管2000r/min离心8min清洗收集;

      15.离心结束后弃上清,将细胞集中到2支50ml离心管中使用0.9%生理盐水平衡离心管继续2000r/min、8min离心;

      16.最终将收集的细胞置于100ml0.9%的生理盐水中,抽取5ml20%人血蛋白加入到细胞悬液中。抽取1ml细胞悬液支玻璃安瓿做好记录和标记置于-4℃存放3个月用以备查。



  DC-CIK 细胞制备的基本条件--人员配置   

      临床科室应有10年以上开展细胞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医师。

      血细胞采集室应有护理专业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执业护士。

      细胞制备实验室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总体负责人, 从事细胞制备的操作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生物、免疫、检验和医学)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不少于50例实验性免疫细胞制备经验,经过细胞制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细胞质量检测室应有检验相关专业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业检验人员。


DC-CIK 细胞制备的基本条件--临床科室和细胞制备实验室

      我们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制订的《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卫生部2009年制订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 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美国FDA 1998年制订的《人体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指导原则》,同时结合本实验室的DC-CIK细胞制备经验, 对DC-CIK 细胞制备的基本条件制订如下规范。

       临床科室和细胞制备实验室

      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相对应的临床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制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细胞制备中心主要由血细胞采集室、细胞制备实验室和细胞质量检测室三部分构成,其中细胞制备实验室应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的GMP制备室;有细胞采集、加工、检定、保存和临床应用全过程的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operation procedure,SOP)和完整的质量管理记录; 制定并遵循GMP实验室维护标准操作程序(SOP);遵循细胞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并拥有与其配套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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