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税务总局积极探索推动纳税信用的建设和应用,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去年7月,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评价出2014年度纳税信用为A级的企业纳税人65.3万户。今年2月,税务总局开始探索在全国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7月,税务总局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到今年8月底,全国商业银行,通过“税易贷”、“税信贷”等产品,共对5.23万户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767亿元,受惠企业涉及就业55.16万人,众多守信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释放了诚信纳税的红利,获得了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自10月开始,市工商局实行“两个暂停”,即暂停新登记此类公司,暂停此类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和注销登记。同时,组织大范围的培训,印制了3000份宣传手册,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
此次专题学习培训会,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对所有涉及融资、担保、高息等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广告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继军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清理规范,全面掌握情况,全面调配力量,全面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就清理规范的时间要求、纪律规定、汇报协调等工作作出强调。市局企监科、注册分局、商广科等科室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学习相关业务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