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霾不应定义为气象灾害?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5月27日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列为气象灾害。
关于专家的对话:
王金南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立法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试想一下,如果霾是一种自然灾害,到时我们如何去追究治霾不力的责任?如何去寻找治霾不力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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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成为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CDM市场:
首先,国家各级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企业CDM的宣传工作,强 化了企业的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CDM意识,让企业充分了解CDM 这个今后十年内蕴含商机的市场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资金,而且可 以给企业带来行业内先进的技术。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了解国 家、政府支持的优先项目计划的领域,明确项目评估的程序和标准。 能够在项目合格性、投资模式、交易成本和风险全面考虑的基础上 了解CDM的市场运作模式和可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主动参与CDM 项目合作,使清洁发展机制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提升能源效率、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桥梁。
为何霾不应定义为气象灾害?——行业内专家的采访对话
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专家: 刘文清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
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在霾的污染防治上,容易误导人们对大气污染的正确认识,混淆污染与气象的概念。认为雾霾同暴雨、寒潮等气象灾害一样,具有人为不可控性。这无疑加剧了“治霾只能等风来”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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