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税务总局积极探索推动纳税信用的建设和应用,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去年7月,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评价出2014年度纳税信用为A级的企业纳税人65.3万户。今年2月,税务总局开始探索在全国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7月,税务总局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到今年8月底,全国商业银行,通过“税易贷”、“税信贷”等产品,共对5.23万户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767亿元,受惠企业涉及就业55.16万人,众多守信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释放了诚信纳税的红利,获得了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内容为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包括三个文件目录: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74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包括因上位依据的调整、废止而与其规定不一致或者缺失依据、调整对象已不存在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等原因而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6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包括部分条款因前述原因而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86件。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