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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_联邦知识产权_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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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联邦知识产权
单价: 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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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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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最后更新: 2016-12-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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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14.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高法院、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15.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17.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8.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19.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公安部负责)

  20.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牵头,高法院、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1.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负责)

  22.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加大案情通报和情报信息交换力度。(司法部、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23.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24.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工商总局、法制办负责)

  25.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负责)

  26.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7.发挥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8.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知识产权局、网信办负责)

  29.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0.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央综治办、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31.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职责分别负责)

  32.适时做好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3.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局、高法院牵头负责)

  34.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办、高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网信办负责)

  35.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36.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反垄断执法指南。(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7.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8.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政策和停止侵权适用规则。(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法院负责)


大数据:全国PCT专利申请半数归深圳!

当前,PCT申请量已逐渐成为衡量国家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各国PCT申请动态也成为全球技术竞争格局及发展态势的重要反映。

(一)2015年深圳市PCT专利申请情况

2015年,深圳PCT专利申请量为1.33万件,占全国申请总量的46.9%,“十二五”期间累计申请量超过5万件,是“十一五”申请量的3.2倍,年平均增长率达10.9%,已经连续十二年位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根据统计,2016年1-4月份,深圳市PCT专利申请达5579件,同比增长17.2%,占全国申请总量的53.6%(不含国外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申请)。


2、全国各大城市PCT专利申请情况比较

2015年,全国PCT专利申请量排名前十的城市为:深圳13308件,北京4490件,上海1060件,广州623件,杭州426件,香港413件,武汉387件,青岛339件,成都300件,南京269件。



由上图可以看出,中国的PCT专利申请主要分布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其中,深圳市的PCT专利申请高居全国的前位,并且遥遥领先排名第二的北京和排名第三的上海。

3、深圳PCT专利申请占全国的比重

2015年,全国PCT专利申请量为28399件,深圳市PCT专利申请量13308件,占国内企业和个人申请总量的46.9%。

2015年深圳市的PCT专利申请量约占全国申请总量的一半,相比于全国其他的城市和地区,深圳市的PCT专利申请目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还具有较大的优势。



4、PCT专利申请人结构

2015年深圳市PCT专利申请人分布中,企业占比为88%,个人占比位10%,科研机构(包括高校)占比为2%。

2015年深圳市PCT申请人中,企业是主体,约占九成,这与我市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发展高度相关。深圳市作为一个外向型城市,企业“走出去”的需求较大,遭遇的专利壁垒较多,企业申请PCT专利的意愿也更强烈。相比而言,深圳市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申请占比最少,与深圳科研机构、高校的数量少有直接的关系。


5、PCT专利申请人排名情况

从深圳市2015年排名前20名的企业(见表一)来看,申请量在1000件以上的申请人有三个,以华为、中兴通讯为代表的通信类企业是PCT专利大户,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位于第三名,居于第四、第五名的申请人分别是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3.3万件

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的有关数据。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12.5%,连续4年位居世界首位;共授权发明专利23.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6.3万件,比去年增长了近2万件。截至2014年底,代表较高专利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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