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之二: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 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 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 协助收货 人储存或分拨货物。3.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 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4.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
国际快递的托运事项之二:
⒌请不要接受口头报价,应索取您所预定服务项目的明细报价单。⒍请不要以为所有目的港费用都会包含在报价当中,除非明确说明。每项费用都应列举并说明,避免提货时产生不必要的误解。⒎请不要以为您托运的物品已自动被保险。保险通常需要额外的费用,您可在托运之时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类别,保险条款应提前了解清楚。投保的物品如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将可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⒏请不要使用诋毁或轻视其竞争对手的公司服务。所有公司都应遵循严格的商业行为准则。请确保选用专业且具良好声誉的私人物品运输公司,并请确认您所选用的公司已经投保了财务风险,托运物品不会因公司经营风险而无法送达目的地。
国际快递的运单填写之二:
4、发件人参考:填写您个人参考信息,该号码出现在商业发票中。在代理处发货一般不需要自己填写。
5、发件人名称和地址:(如果发件人是公司,需要填写公司名字)填写发件人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由代理发货可以不填写
6、收件人名称和地址:填写收件人公司(如果收件人是公司)具体地址、邮编、国家、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