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电动机的运行效率一般发生在负荷率0.7~0.85之间,过高和过低的负荷率,不仅会降低电机的使用效率,而且对电机本身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从而增加维修成本和维护费用。曾经在某个水泥厂某个车间的负荷计算中,依据工艺所提电机功率,理论计算选配变压器的负荷率在0.75左右,可在实际运行中其负荷率仅在0.6以下,这种严重的“大马拉小车”的现象不仅浪费了设备资源,同时也浪费了宝贵的电力。尤其在目前有些水泥厂资金不足甚至短缺的情况下,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和生存压力,同时企业也丢失了再发展的宝贵机遇。在设计过程中,合理选配电动机的功率,不仅符合国家节能政策,也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为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发展环境,合理选配负载所需电动机的功率任重道远。
合理选择电机功率
由于历史原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大量电机所驱动的负载功率远远小于电动机本身的功率,造成大量的电动机处于低效运行状态。如:用电量较大的风机、水泵、压缩机类负载,其平均系统运行效率均在50%左右。在设计选型中,设计人员为了保证足够的动力,层层加余量,级级加保险,很容易造成“大马拉小车”的状态,其效率之低可想而知。甚至有的用户主要利用变频器来调速,使得电动机长期处于低频低效运行状态,这也是一种“大马拉小车”的现象。
按照要求,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继续推进高耗能设备淘汰改造的同时,国家层面还积极推进财政对落后电机、水泵、变压器淘汰给予补助支持,推进内燃机节能技术应用和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