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设备安全标准 编号:WHPU/M10-0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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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按建设部建质(2008)76号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到当地相关部
门登记备案。
4 起重机通用部件安全标准 4.1 吊钩
? 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应符合要求,吊钩无裂纹、剥裂等缺陷; ? 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不应超标; ? 吊钩颈部及表面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4.2 钢丝绳
? 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 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应符合要求; ?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不应超标。 4.3 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不应磨损超标,液压制动不应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应符合要求。 4.4 卷筒
卷筒体、筒缘不应有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不应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应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应符合要求。 4.5 滑轮
滑轮应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不应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应灵活。
力应符合技术规定。
驾驶室节、塔帽安装完毕后,应重点检查:塔帽和驾驶室之间、驾驶室和回转平台之间连接应牢固可靠,连接螺栓的预紧力应符合技术规定。检测行走台车各行走轮和轨道支承点所组成的平面,对行走底架安装回转支承平面的不平行度应不大于1/1000。检测塔身轴心和支承面的垂直度误差应不大于4/1000。 平衡臂、起重臂、平衡重安装完毕后应重点检查:平衡臂、起重臂和塔身之间连接是否紧固可靠,连接销轴应无窜动,紧固符合技术要求。平衡臂、起重臂各节之间连接是否紧固可靠,紧固应符合技术规定。护栏、护圈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牢固可靠。平衡臂、起重臂的拉索(或拉杆)安装是否正确,受力均匀,连接紧固应符合技术规定。平衡重的重量、安装位置和固定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规定。检测驾驶室供电电压,其值应为380%±5%。对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必要时)等工作机构进行试运转,应平稳无异响,制动灵敏可靠。试验各安全限位保护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