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设备安全标准 编号:WHPU/M10-0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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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按建设部建质(2008)76号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到当地相关部
门登记备案。
4 起重机通用部件安全标准 4.1 吊钩
? 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应符合要求,吊钩无裂纹、剥裂等缺陷; ? 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不应超标; ? 吊钩颈部及表面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4.2 钢丝绳
? 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 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应符合要求; ?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不应超标。 4.3 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不应磨损超标,液压制动不应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应符合要求。 4.4 卷筒
卷筒体、筒缘不应有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不应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应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应符合要求。 4.5 滑轮
滑轮应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不应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应灵活。
顶升过程应有专人开液压站,看棘爪及凸耳。风速大于4级不得进行顶升。在顶升过程中若液压系统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顶升,将塔头部分落在塔身上销好,超过自由高度应提前埋好预埋件,并附着。
六、安全管理
1、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蒋达才,组员:赵夕洪、张瑞明、姚树林、吴强、姚群、亢中伟、柳育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