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的职能:
组织协调的职能
专业服务职能
沟通控制职能
咨询顾问职能
降低成本职能
资金通融职能
货运代理业务范围之一: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 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 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 (3)提取货物 并签发有关单证;(4) 包装; (5)储存; (6)称重和量尺码; (7)安排保险;(8)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9)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0)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 并付发货人;(11)安排货物转运;(12)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3)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4)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之二:
(三)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