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性质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 在西方国家指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家、学者、实业家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业。兼职制度无论对个人、社会都有益。
补课教师——新近富裕的钟点工五六年前,北京普通中学教师的月收入大约五六百元。现在,专业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各种辅导班授课或进行家教的课时费大幅增长,一小时100元的收入使不少教师率先进入了高收入阶层。目前北京市的参考时薪标准是:高三课程特级教师不低于100元、高级教师不低于90元、中级教师不低于80元;初三课程特级教师不低于80元、高级教师不低于70元、中级教师不低于60元。此外,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和私立学校的教师收入同样惊人。据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裁胡敏透露:“短短几年,新东方造就了许多百万身家的老师。”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是不允许人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报酬的第二职业的。那时从事兼职被看作不安心本职工作“不务正业”是“种资本主义的自留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国家,从事兼职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