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
对于美国外观专利申请而言,很多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条款均适用,例如专利法102、103款关于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的规定,专利法112款关于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专利细则1.56款对披露义务的规定等,但是作为外观专利申请,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下文中,笔者仅对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进行宏观的概述,使申请人能够对两种专利申请的不同之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1.专利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途径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直接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外观专利申请或直接提交外观专利申请,不能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
2.优先权期限
根据巴黎公约,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 年;
而对于一件外观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仅为6 个月。
3. 权利要求数量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包含多项权利要求;
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
4.临时申请相关规定
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交临时申请,也可以提交正式申请,且一件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根据临时申请的相关规定,临时申请不能是外观申请。
5.专利申请早期公开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局通常自提交日起18 个月予以公开;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才予以公开。
6.RCE 相关规定
根据专利细则1.114 款的规定,RCE 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而RCE 并不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
7.Continued Prosecution Application (CPA)
自2003 年7 月14 日起,CPA 仅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不再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其中,CPA 是一件外观专利申请的继续申请或分案申请,而不是部分继续申请。
8.专利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最早有效申请日起20 年;
而外观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授权日起14 年。
9.维持费
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应自授权日起3.5 年,7.5 年和11.5 年缴纳维持费;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无需缴纳维持费。
当然,在实务中,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的差异不仅限于上文所列内容,如发明及外观专利申请对附图要求的差异等,此类比较深入及细化的条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仅从宏观的程序方面对两种专利申请进行比较,期望申请人在程序方面对两者的区别有总体的把控。
世界各地专利检索系统的正确进入方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于1967年,是联合国下属自筹资金的组织。网站的PATENTSCOPE数据库提供给全球用户可以访问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全文格式数据均可查询。
入口方法
官网地址,点击Patentscope即可,或者直接输入patentscope.wipo.int/search/en,即可进入WIPO的免费专利检索系统,该系统现在已经支持中文。
收录范围
用户使用Patentscope数据库可以检索千万篇专利文献,其中包括几百万万件已公开的国际专利申请(PCT)。
欧亚专利组织
欧亚专利组织(EAPO),成立于1996年1月1日,总部设在莫斯科,包括行政理事会和欧亚专利局。
入口方法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链接进入。
收录范围
欧亚专利组织提供的资源包括该组织的发展历史、新闻、年度报告、专利检索等内容
日 本
日本专利局已将自1885年以来公布的所有日本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电子文献及检索系统通过其网站上的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在因特网上免费提供给全世界的读者。该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被设计成英文版和日文版两种。
作为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的工业产权信息数据,英文版网页上只有日本专利、实用新型和商标数据,日本版网页上还包括外观设计数据。
入口方法
进入日本特许厅的英文主页面后,页面右上方”Purpose”下方的“Search”即可进入到日本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中。
收录范围
英文版收录自1993年至今公开的日本专利题录和摘要,日本版收录1971年开始至今的公开特许公报,1885年开始至今的特许发明说明书,1979年开始至今的公表特许公报等专利文献。
韩 国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于1996年成立于韩国工业产权信息服务中心(KIPRIS),并于1998年开始对外提供互联网专利信息检索服务,1999年开始提供韩国专利、实用新型的英文专利文摘(KPA)对外检索服务。目前KIPRIS可以对外提供专利(包括专利和实用新型)检索、外观设计检索、商标检索、KPA检索以及韩英机器翻译等服务(该功能收费)。
入口方法
KIPRIS检索系统提供了英文检索页面,其入口地址为eng.kip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