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得到工商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工商局会发给你名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代理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其次,再工商部门发放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同时,会发给你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的样本,你需要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打印你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这些都要本人签字的。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得先凭名称核准通知书先办理前置许可的变更手续,然后,拿这些材料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部门递交申请,一般7个工作日工商局会办理完毕为你发放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当场办理完毕的。
再次,你给工商局递交的所有材料,都得多留两份,连同工商部门的审批意见(也有的给你发变更通知书),在一个月以内到税务部门和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同时,也得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当然,所有资料只有工商局是原件,其它部门复印件就可以,你自己最好留一份备查,以后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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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 公章;4、 法人身份证;5、 原公司章程;
(一)变更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