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股东变更请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等前往工商部门办理。
我们公司的股东要退股,请问如何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市工商局答复:股东变更请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等前往工商部门办理
序号 名 称 说 明 备注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2 新股东身份证 原件
3 新股东计生证/独生子女证(非广州户口) 原件
4 新股东彩色相片2张 大一寸
5 验资报告及新的股份安排
6 新、旧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安排
7 原股东身份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
8 公章 盖完取回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