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2、减少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行业发生变更后,经营范围随之变更 以上三种情况是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最主要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交规范的变更登记材料,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仅只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 1、由公司签署的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由公司签署的 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由公司签署的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 股东会决议 4、由公司签署的 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公司公章 7、所有股东的私章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更换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所需材料请另行查阅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