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董事、监事变更需要工商备案吗?如需要,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回答:董事、监事是法定备案事项,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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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合并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首先,你得到工商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工商局会发给你名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代理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其次,再工商部门发放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同时,会发给你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的样本,你需要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打印你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这些都要本人签字的。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得先凭名称核准通知书先办理前置许可的变更手续,然后,拿这些材料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部门递交申请,一般7个工作日工商局会办理完毕为你发放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当场办理完毕的。
再次,你给工商局递交的所有材料,都得多留两份,连同工商部门的审批意见(也有的给你发变更通知书),在一个月以内到税务部门和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同时,也得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当然,所有资料只有工商局是原件,其它部门复印件就可以,你自己最好留一份备查,以后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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