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合并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股东变更请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等前往工商部门办理。
我们公司的股东要退股,请问如何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市工商局答复:股东变更请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等前往工商部门办理
序号 名 称 说 明 备注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2 新股东身份证 原件
3 新股东计生证/独生子女证(非广州户口) 原件
4 新股东彩色相片2张 大一寸
5 验资报告及新的股份安排
6 新、旧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安排
7 原股东身份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
8 公章 盖完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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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