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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单价: 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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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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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上海
最后更新: 2017-03-1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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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应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应当,如违约,重大过失,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不应当,那么仅以其在该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注:《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六十条、七十三条、八十二条 2、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投资,原则上无限制,但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注:《公司法》第十六条

八、税收缴纳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收缴纳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

1、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注:《合伙企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项,《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主体是自然人;而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

出资范围不同: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3.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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