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一、会计:记账报税、月报季报、清理乱帐。
二、税务:税控申请、税务报到、税务变更、注销、减免税申请、节税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批。
三、工商:工商注册、工商年检、验资、变更等。
四、社保:社保、增员减员、补缴等手续。
五、其他:财务顾问、财务咨询等。
六、可上门取单据。
服务宗旨
服务:提供全面、专业、优质、诚信的服务。
宗旨:为企业创造价值。
![](http://zs1.img-1.com/pic/154360/p1/20160823160519_4082_zs.jpg)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变更税务登记应办理哪些手续:
(一)变更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报以下资料;
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单位批准变更后的文件及复印件;
提供变更内容(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跨所变更的需经原主管征收所批准,并填报《局内跨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填报《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并加盖公章、代码章;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复印件;
携带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购领卡;
(二)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证件资料之日起 15 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将变更事项在税务登记证件的副本中 “ 变更记录 ” 页上填列变更内容和时间(或只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变更修改)。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中登记项目的,应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同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换证须知
1、《企业换发“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或红盾信息网下载)
2、《联络员信息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或红盾信息网下载)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或红盾信息网下载)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公章、法人签字(不可盖章)
8、换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备注:1.相关证照丢失的应提交发布丢失公告的报纸原件,丢失营业执照还需提供《增补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办理或丢失相关证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内容如下:
承诺书
潍坊***有限公司因***原因未办理(丢失)***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