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表人签署;
2、《指定表或者委托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件复印件;
7、法定表人任职文件及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