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正在成为引领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是由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十环认证,是独一无二的十环认证证书。
1993年3月31日 国家环保局发布文件“在中国开展环境标志”,标志着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开始。
1993年8月25日
完成中国环境标志图形的设计,“十环”标志诞生。
1994年5月17日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
1994年5月30日
国家环保局颁布首批7类产品的技术要求。
1994年7月至11月 国家环保局向首批2家企业颁发环境标志。
1999年11月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换届,正式确立了国家环保总局、质检总局等11个机构成了第二届委员会。
目前,已经是国家最高标、最全面的十环认证证书,给企业来盈利,增大企业的销售额度。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如何办理“三同时”
环境保护"三同时"的 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到"三同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程序
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运营3个月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提交项目的设计文件及批复。
2、 建设单位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放射性监测站进行监测,按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同级验收,同级监测。环境 保护验收调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展。
3、 受委托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规定,编制监测或调查方案,建设单位将方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 受委托单位根据方案及审批意见开展件出工作,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完成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套完整 的验收材料(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三同 时"执行情况报告各5份)。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并将结果公示15天(需核实)后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