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生产方法分,橡胶制品可分为模型制品和非模型制品。凡橡胶在金属模型中定型并硫化的制品,均可统称为模型制品,如轮胎、橡胶密封制品及橡胶减震制品等。但在橡胶工业中习惯地将模型制品理解为除轮胎以外的橡胶模型制品。凡不在模型中定型并硫化的产品,统称为非模型制品,如胶带、胶管、胶布、胶辊等。有的橡胶制品(如胶鞋等)可用模型法和非模型法生产。
某些特种合成橡胶更具备良好的耐油性及耐温性,能抵抗脂肪油、润滑油、液压油、燃料油以及溶剂油的溶胀;耐寒可低到-60℃至-80℃,耐热可高到+180℃至+350℃。橡胶还耐各种曲挠、弯曲变形,因为滞后损失小。橡胶的第三个特征在于它能与多种材料进行并用、共混、复合,由此进行改性,以得到良好的综合性能。
橡胶制品是以橡胶为主要原料经过一系列加工制得成品的总称。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特殊的高弹性,优异的耐磨、减震、绝缘和密封等性能。以橡胶为主要原料经过一系列加工(见橡胶加工)制得成品的总称。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特殊的高弹性,优异的耐磨、减震、绝缘和密封等性能。橡胶工业生产的橡胶制品,种类和规格繁多,1983年中国生产的橡胶制品有5万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