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注意:办理时限:换证3个工作日。
![](http://zs1.img-1.com/pic/87106/biangeng/20150810111930_3965_zs.jpg)
![](http://zs1.img-1.com/pic/87106/biangeng/20150810111929_8855_zs.jpg)
![](http://zs1.img-1.com/pic/87106/biangeng/20150810111931_3895_zs.jpg)
公司变更名称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办理营业执照;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4、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办理营业执照);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签字;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