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其保证提供的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只提供组合,因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责任改版时,甲乙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印刷装订
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龙华笔记本、深笔记本、笔记本、笔记本、吊牌、年画、挂历,台历,周历、等各中高中档笔记本、台历、吊片、画册、不干胶、彩页、挂历、产品说明书、不干胶、无碳复写联单、彩色名片、彩页单张、宣传卡片、包装盒、宣传画册、宣传海报、手提袋、服装吊牌、 信封信纸、封套、菜谱、请柬门票、书签、书籍、挂历。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 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