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3年至1958年间,国家一共向新成立的茅台酒厂拨款共150万元,而在这段时间里,茅台酒厂也“不负使命”,1953年即产酒75吨,“超过三家烧房历史最好水平”,并在这年开始通过广州、香港、澳门出口;1957年,茅台酒厂产酒183吨,出口50吨。从1978年起,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利好,茅台酒厂生产量与销售额逐年上升,开始了良性发展。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茅台酒持续14次荣获国际金奖。
1949年10月,开国大典前夜,茅台酒就进了中南海怀仁堂,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们以此互为敬贺。据中新社报道:开国大典当晚的开国第一宴在北京饭店举办,从厨师选择到菜单酒品都经周恩来亲自审定,主酒为茅台。国运兴,国酒兴,当年为红军疗伤洗尘的茅台酒终于成为共和国的“开国喜酒”。
内销酒商标的图案分三部分:中间是一条从右上方到左下方的60毫米宽白色斜带,上下分别有两条黑色细线和四条黑色粗线,把红色的“贵州茅台酒”五个字夹在中间。斜带和左上角的相接处有13毫米宽的金色条,条上有“中外驰名”四个黑字。左上角为一红色色块,中间有直径为35毫米的套金色边的白圈,圈内有从上至下的环形麦穗,金色齿轮和红五角星图案。斜带和右下角的相接处有一条细金线。在右下角的红色色块上,有“中国茅台酒厂出品”八个白字,白字下有“53%VOL,500mL”的标明酒度和容量的黑字。酒瓶背面说明的规格为65毫米×85毫米并以红色套边,套边四周留有宽10毫米的白边,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