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3年至1958年间,国家一共向新成立的茅台酒厂拨款共150万元,而在这段时间里,茅台酒厂也“不负使命”,1953年即产酒75吨,“超过三家烧房历史最好水平”,并在这年开始通过广州、香港、澳门出口;1957年,茅台酒厂产酒183吨,出口50吨。从1978年起,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利好,茅台酒厂生产量与销售额逐年上升,开始了良性发展。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茅台酒持续14次荣获国际金奖。
2006年,美国《财富》杂志推出“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排行榜,茅台集团公司位列全明星榜,为白酒行业惟一上榜企业。2008年,《福布斯》杂志评选出全球上市公司2008强排行榜,茅台位列1253位,进入2000强行列。
茅台地域特别的气象、水质,独具匠心的酿酒工艺,早为古人所知并加于总结。清道光年间的《遵义府志》载:“茅台酒,仁怀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其料用纯高粱者上,用杂粮者次。制法:煮料和曲即纳窖中,弥月出窖烤之,其曲用小麦,谓之白水曲,黔人称大曲酒,一曰茅台烧。仁怀地瘠民贫,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这段记录,精确地描写了当年茅台酒的品牌、酒质、制造工艺及生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