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孩子交通安全,历来是交警部门工作的重心。今年4月,新城第一实验学校的老师向江东交警大倒苦水:学校西大门因为河清北路与会展路的连通,河清北路上机动车流量增加明显,对学生上下学的出行带来较大安全问题。
联系服务民警二话不说,立即进行实地踏勘,在短短几日内,迅速落实“安装太阳能爆闪灯、安装减速让行标志、施划网格线”三项举措,消除了隐患。
1、太阳能板使用钢化玻璃覆盖,铝外框固定。
2、爆闪灯外壳由氧化铝合金组成,有防水、耐高温、耐撞击、耐磨、无异味、用材环保灯特点。
3、光控模式,在光线暗淡或者夜晚,产品会自动发光闪烁不需人为控制。
4、警示效果好,LED采用台湾晶元芯片,主动发光,亮度高,动态警示。
5、节能、低功耗,太阳能供电,运营成本低。
6、安装简便,无需外接电源,无需铺设线路,方便坚固。
智能交通上岗短短两个月,新安装的455盏爆闪灯,有17盏已经不翼而飞了。
爆闪灯是交警部门安装在重点路段或路口通过不间断地闪烁,起到警示作用。有些人将爆闪灯拿回家改装后当普通灯具使用或安装在汽车上。
“现在少了17只,相对于455只,虽然只占了不到4%的比例,但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是不可估量的。”平度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一项重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为交通设施损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