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规范GB50057-2010,防雷检测,防雷产品,防雷公司,长安防雷,大朗防雷,防直击雷使用传统的金属避雷针、避雷带对一般建筑物、构筑物和建筑物内的人能够起到保护作用,其机能是“引雷入地”,即首先是引雷,代替被保护对象承受雷击,然后将雷电流引导入地。因此避雷针的实质是“引雷针”,同时,在引雷入地的过程中,由于未对雷电流进行大幅度的衰减,使得强大的雷电流在μs级的瞬间迅速通过避雷针及其引下线,这样势必在其周围产生强大的感应电磁场(脉冲),感应电磁冲通过空间传播或传输线耦合引入破坏电子设备,这就是感应雷和雷电入侵波。另外,在引入线入地处,未经衰减的雷电流会抬升电位,并通过接地线对设备造成反击。可以说,造成电子设备雷击损坏原因,绝大部分是感应雷和地电位反击,而普通的避雷针不仅不能避免感应雷和地电位反击,反而促使其发生。如果要保护的对象是电子设备,使用普通避雷针防直击雷是危险的。为克服传统避雷针的缺陷,应采用能削弱感应雷的优化避雷针作为防直击雷装置。优化避雷针的优点是:能够在保持传统避雷针“引雷入地”机理的同时,通过阻抗限流和钳位分流装置,将雷电流的幅度大大减少,将雷电波波形展宽至几百ms,使雷电流缓慢入地。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防御直击雷而且能够有效地抑制感应雷和地电位反击的产生,这对于保护对象主要是电子设备的情况是非常有效的。
)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
4)年雷暴日数小于30的地区及高度在20m以上的建筑物。
【注:】
1:爆炸,可燃,火灾场所分类的含义及分类等级;
1)Q—表示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共分为三级:
① Q—1级;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② Q—1级: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③ Q—3级;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例如:爆炸危险物质的数量较少,比重很小,难以堆积,爆炸的下限较高,并有强烈的气味。
2)G—表示悬浮状可燃的粉尘和纤维,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共分为两级:
① G—1级: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② G—2级: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
3)H—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共分为三级:
① H—1级:可燃气体的闪点高于其生产,使用,加工贮存的温度或环境温度,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宅危险的场所
② H—2级:可燃气体的悬浮状状的粉尘和纤维,不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宅危险的场所。
③ H—3级:可燃的固体状物质,(煤炭,木材,布匹,纸张等)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宅危险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