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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本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在小区内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能力低,本导则的编制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国标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还采纳了各行业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面成熟的相关技术。
本导则共分七章和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智能化系统防雷、质量检验要求等。
本导则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防雷中心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的立项及编制得到了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雷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各大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建筑物防雷等级的划分:
通过以上对雷电形成的原因和危害的分析,必须对雷电进行有效的防止,采取各种有效的防雷措施。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经济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对建筑物或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减少雷击的伤害是十分必要的,但并不是对所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都采取相同的防雷措施。而是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发生雷击的可能性,以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本身的重要性和功能加以区别,采取不同的防雷措施。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规定,可以将建筑物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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