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蒸发量是蒸汽锅炉的一个专有名词,也就是蒸汽锅炉的功率。一般蒸汽锅炉的功率都用额定蒸发量(单位:吨)来计算。额定蒸发量是指锅炉每小时把水加热成为蒸汽的产量。这是我们进行蒸汽锅炉选型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参数。
怎么选择最合适的额定蒸发量呢?一般我们要先计算出自己每小时所需要用的蒸汽,如果是酒店洗衣房和医院消毒设备的话,可以通过查看洗衣房设备的参数来计算每小时所需要的蒸汽参数;如果是工厂工艺用汽的话可以通过工艺流程来计算每小时需要的蒸汽。在计算出自己的所需要的蒸汽量后我们就可以选择锅炉了,一般我们需要选择额定蒸发量超出我们计算出的用汽量的20%的锅炉。因为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用汽量增加,或是蒸汽锅炉没有达到它理想的运行工况。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蒸汽锅炉都是按照锅炉上标明的额定压力来计算额定蒸发量的,而国外的一些蒸汽锅炉则是零压下的蒸汽产量来标的。比如豫通蒸汽锅炉的额定压力是1.0Mpa,产生的蒸汽温度就是184℃,而零压下的蒸汽产量是指产生100℃的蒸汽的产量,这中间就差别很大了。
将锅炉相关规程合并为一个规程,原有的三个规程和局长令【原劳动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布)、《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布,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布)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全部整合,形成新的《锅规》。
修订后的《锅规》在表达方式方面,与以往规程相比有很大改变,采用标准的格式对条文进行编号并增加了标题,在结构框架方面,按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改造、修理、使用、检验各环节制定相应阶段的要求,对特殊的热水锅炉及系统、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铸铁锅炉和D级锅炉首先要满足专项条件,其他锅炉和专项条件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要满足其他章节要求,在内容方面,本规程主要有以下16个方面的变化:
1、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
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模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损失和危害越大,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2、增加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
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