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215_1214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49_0839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36_4172_zs_sy.jpg)
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
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19_6212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18_6562_zs_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