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2、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3、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沉降估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面和地面的一定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