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面处理。钢材表面清除油污,采用抛丸或喷砂除锈处理至达到
Sa
2
级,最好达到
Sa
2.5
级。施工
条件受限制时,也可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除锈至
St
3
级。钢表面处理合格后,必须在返锈前尽快涂漆。混
凝土表面应干透(表层含水小于
6%
)
,清除表面疏松物质,呈现平整坚实的表面。
注意事项 1、必须配套使用我公司供应的基带、定型胶(包括A、B组份)。 2、我公司定型胶配套数量仅为注明的防腐层标准结构施工的正常用量。如用户需要用定型胶配腻子或增加涂刷遍数,应另行增购定型胶。 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纸箱正置,防止雨淋,避免日光曝晒。 贮存时应保持原包装,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邻近无火源的仓库内,最多码放4层,贮存期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