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452_2674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438_7266_zs_sy.jpg)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215_1214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49_0839_zs_sy.jpg)
![](http://zs1.img-1.com/pic/71737/huoyun/20140619164136_4172_zs_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