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钢板在冶炼中,钢厂通过严格控制炼钢所用铁水的硫、
磷含量,在冶炼后期的炉外精炼中,通过真空脱气、吹氩搅拌,
从而更多地去除钢水中的杂质,保证钢水温度、成分的均匀性,
提高钢水的纯净度。这一要求在船级社对钢厂进行工厂认可时已
得到规范和落实,这对保证船用钢板具备前述要求非常重要。
船板钢的发展概况 造船用宽厚钢板钢种包括一般强度船板(A-E),高强度船板(AH32-EH40),超高强度船板钢(AH42-FH69),船用锅炉板,造船及海洋平台用Z向钢板等。船板钢生产主要技术由高碳单元素、低碳多元素、向微合金化和复合微合金化方向发展;由低强度级别向高强度级别、超高强度级别发展,目前,船板钢的强度一般可达450-980MPa
。
钢厂在认可时,如果事先向船级社提出,并在钢包分析中报出时,除上述所列的其它合金元素及超出上述合金元素含量范围时也可以接受。
(2)对厚度不大于12.5mm的钢材,其Mn含量最低可为0.70%。
(3)可以用全铝含量代替酸溶铝含量,这时全铝含量应不低于0.020%。
(4)钢中应含有铝、铌、钒等细化晶粒元素,可以是一种或任意几种配合,当只用一种时,钢应含有规定的最低含量晶粒细化元素。当几种元素配合使用时,至少应有一种元素的含量不低于其规定最小值;铌、钒、钛的总含量不能超过0.12%。
(5)以热机械控制轧制状态交货的任何等级的高强度钢,经船级社的同意,并在认可程序中提前声名,允许规定的化学成分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