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操作规程对所有从事机械加工的操作人员,做出具体的详细说明,以保证各机加件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机械加工人员(包括车、铣、钻、刨、磨、剪等)在工作时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说明。
三 、总则
机械加工在从事各机件加工过程中,必须按本规程实施。
四、实施步骤
4.1 凡从事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 操作前
4.2.1 工作前按规定严格使用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辩应挽在帽子内。操作人员必须站在脚踏板上。
4.2.2 应对各部位螺栓、行程限位,信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各润滑点进行严格检查,确定可靠后,方可启动。
“治具”与“夹具”(Fixture)这两个词,由于用途接近,以致常容易被人搞混、甚至误用。
治具着重在工作和导引工具;夹具则着重于握持工具在一个固定的位置。有一些同时具有这两种功能(控制和导引工具)的装置也被称为治具,但只握持但不具引导工具的装置则被称为“夹具”而非“治具”。在进入数控系统时代后已经减少了治具的使用。